遵照工业和信息化部《关于进一步落实网站备案信息真实性核验工作方案(试行)》工信部电管函[2010]64号文件要求,我公司于2010年8月12日起正式开展存量网站(指2010年6月20日前备案成功的网站)备案信息的真实性核验工作。
请在本司建站的新老客户提供以下资料以供核验:
一、备案主体为个人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扫描,企业提供营业执照扫描;
二、网站负责人的半身像近照,靠墙照白底,需照全两臂。像素达800像素以上。
三、签署《信息全安管理协议书》,签名人为网站负责人本人,公司的需在签字处加公章。扫描后一起发送给本司,可通过QQ:304094018 邮箱:m2005zxm@126.com 发送。
网站备案信息查询地址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publish/query/indexFirst.action 点公共查询,输入贵司域名,不带www即可查出公司备案信息,提供以上资料需与查询数据上一致,切记。

